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资格入库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M************)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资格准入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标结果发予各中标人,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资格入库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开展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资格入库,后续招标人根据实际项目需求,从库内选取服务供应商。供应商负责对招标人的固废处理副产品进行清运及分选加工,主要包括:固废处理副产品倒运、固废处理副产品区域保洁、吊车操作及日常维护、指定路线道路清理、固废处理副产品无害化处理、废水处理等工作(不含加工后产品的销售)。固废处理副产品交接地点在招标人指定的料仓内。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资格入库采购。
2.4包组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组。
★2.5项目报价/最高限价:报价人报出统一的单价以及报价响应,报价格式为XXX元/吨(按生渣量记),凡超出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对应的固废处理副产品再生利用加工服务最高限价,按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设计处理能力L划分:
总设计处理能力L(t/d) | L ≤ 500 | 500 < L < 1500 | L ≥ 1500t/d |
最高限价(元/t) | 90.66 | 72.37 | 63.56 |
注:【1】投标人仅须对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设计处理能力L ≥ 1500t/d(P3)部分进行报价,总设计处理能力设计L ≤ 500(P1)、500 < L < 1500(P2)价格按以下公式自动计算P1=P3*(90.66/63.56),P2=P3*(72.37/63.56)。
【2】上述限价为招标人基于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总设计处理能力以及对应满产状态下的固废处理副产品进行测算的数据;后续入库后,按实际项目规模及产能利用情况对价格进行协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在国内具有1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设计处理能力 1500 t/d或以上)固废处理副产品处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合同上的乙方(承接)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否则算无效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清晰体现客户名称、生活垃圾焚烧量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生活垃圾焚烧量的,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3.3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承诺书原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的企业信用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信息渠道查询不到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有效);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00时至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903-0870, 网站客服QQ:******02;
(2)【标信通APP移动CA及电子签章】客服热线:400-658-7878;
(3)【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2,服务QQ:******16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上述费用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需按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现场递交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邮寄至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见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场地安排)。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6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联系人:陈吴锐、钟铭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