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钱塘江流域综合规划。
规划范围:钱塘江流域之江水文站断面以上的浙江省部分,面积35324km2。涉及杭州、衢州、金华、绍兴、丽水等5个设区市的27个县(市、区)。
规划总体目标:规划到2035年,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防洪保护对象规划标准内洪水可防御,遇超标准洪水有可靠对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加强,水资源配置体系更加优化;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强化,受损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并呈良性发展;流域管理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规划编制机关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郦工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7号
电子邮箱:******
邮编:3100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邵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6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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