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大丰中心负责实施的刘大线航道海丰锚地段宣传牌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刘大线航道海丰锚地段宣传牌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2.2 项目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境内
2.3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刘大线航道海丰锚地段宣传牌安装工程进行建设,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工程规模约29万元。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银行基本账户。
3.1.2企业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独立完成过类似航道航标工程的施工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2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点击“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并将查询页面截图保存。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点击"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输入被执行人信息→点击查询,投标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4年1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上述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4其他要求:
(1)本服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得分包,也禁止转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竞争性谈判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发送后及时电话(0515-******)告知代理公司)领取。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15时00分,
******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建军东路84号五楼)。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5-****** 电 话: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