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1-03 12: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01-23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1-23 09:00 |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主管9305m,接户支管 DN65~DN150管道 17068m,污水提升泵站3座,共1439m3/d,污水处理站1 座,共90m3/d,净化槽2座,共20m3/d,化粪池23座,共46m3 ; ******街道二期),************街道的东关村、青岐村、后歧村、后港村、佳湖村、下村、八斗坝村、章家衕村、利洋村、岭头村、水坑村等11个村庄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新建污水主管 9305m、接户支管DN65~DN150管道17068m,污水提升泵站3座,共1439m3/d,污水处理站1座,共90m3/d,净化槽2座,共20m3/d,户用化粪池23,共46m3 工程建设。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满足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规定,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提供福建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合格名单;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造价资质: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造价咨询相应的经营范围或: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工程造价”登记并具备相应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以下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4家,且应由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1个;“类似项自业绩”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曾担任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办事处 ******街道松兴社区程井巷29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9幢3梯2层206,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 联系电话: ******00 ******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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