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已由 ******水利局以 《关于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榕水利批(2025)1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55%:45%,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为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清县安仁溪;
2.2. 工程规模:
概算总投资 2949.19 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闽清县中小河流安仁溪综合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 7.60km,起于九野小镇现状拱形拦河坝,终于下游坪溪汇入口。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3810.36m;旧堤提升(柔化)长1296.04m;河道清淤清障4.38km;新建排涝涵管7处,箱涵1处。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426727元 (含暂列金0元, 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426727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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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完成过建安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治理或防洪堤或生态水系的水利项目施工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完成过建安投资1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治理或防洪堤或生态水系的水利项目施工的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3 18:00:00至2025-08-15 1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8-15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网址:******/)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6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邮 编:/
联 系 人:谢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1-******,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粘先生 林女士,电子邮箱:******
电 话:0591-******, 传 真:0591-******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
联系电话:059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服务中心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4楼
联系电话:0591-******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梅城大街63号
联系电话:0591-******
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