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QZC2025-028
采购人******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项目名称******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超越派出所办公场所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180.746066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租赁标的房屋信息如下:
******街道管内;
房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180.74606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保障长春新区公安分局超越派出所办公场所、接警窗口、户籍大厅窗口等公安业务工作正常运转,打造高效便利的公安派出所。长春新区公安分局超越派出所办公场所租赁需求如下:一、******街道管内,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处汉森香榭里27号楼201室;二、面积要求:超越派出所现有民警21人,辅警26人,总办公面积需求约1500平方米。其中,可设置户籍大厅、接警大厅、办案区、独立办公区、民辅警值班休息室、厨房等******居民熟知该处位置,便于公安业务开展办理。可以节约前期设备设施费用,为最佳办公选址。现拟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性来源方式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其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超越大街与创意路交汇处汉森香榭里27号楼2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肖宏、张秀丽、初秋红
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4.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公安局长春新区分局
联 系 人:孙成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光机路4393号
2.财政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家丽
联系电话:0431-******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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