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大良德胜北路(南国路至良勒路)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大良德胜北路(南国路至良勒路)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A02-440606-2025-0022-01-01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5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1.本项目要求类似业绩为合同金额为 13000 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类别划分,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投标人如提供的业绩包含“城市桥梁”、“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城市供气”、“城市供热”、“生活垃圾”或“轻轨交通”内容的,应按扣除上述所列内容后的合同金额认定,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及绿化工程。问题1:《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仅包含路基和路面工程,投标人类似业绩金额是否仅以项目中的道路工程金额认定。问题2:本项目扣除桥涵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城市及绿化工程后的道路工程造价金额为多少。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城市桥梁工程本身就属于城市道路工程且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桥涵工程,本项目类似业绩为什么把城市道路中的城市桥梁工程排除在外请说明理由。
答:(1)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2)各单项工程的工程造价金额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附件1《预算编制报告》。
2.我单位类似业绩为近三年竣工验收的合同金额为 13000 万元以上的跨河桥梁工程,该工程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 50 公里/小时。主要施工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和照明工程等。该工程为城市主干道,是否还需扣除桥梁工程金额,若需扣除请详细说明理由。
答:不需要扣除桥梁工程金额,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3.类似项目业绩的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如提供的业绩包含“城市桥梁”、“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城市供气”、“城市供热”、“生活垃圾”或“轻轨交通”内容的,应按扣除上述所列内容后的合同金额认定,而项目类别《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城市道路工程仅包含路基和路面工程,按此标准本项目的量化指标规模同样也需扣除除道路工程金额以外的其他工程金额来认定。那么本项目要求类似业绩金额为 13000 万元以上已经超过量化指标规模的80%,是否合理。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5,271,533.42元,该量化指标的80%为132,217,226.74元,业绩规模量化指标设置未超过招标控制价的80%。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城市道路工程主要技术内容即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本项目把本属于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范畴的桥梁、隧道工程排除在外是何故。
答: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5.招标文件第19页:10.9?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而招标文件第22页:10.14.8 中描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 款的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不涉及小微企业分包价格评审优惠”。请问:本项目是否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
答:本招标项目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但仅执行经济标评审优惠政策中“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的规定,不执行“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价格分。”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及10.14.8项规定。
6.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的“市政相关专业”职称问题。请问: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桥梁与隧道、工程管理,以上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答: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土木工程-道桥工程方向、地下工程与隧道、桥梁与隧道专业属于市政相关专业,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不属于市政相关专业。
7.招标文件第23页“10.14.13(2)答辩前投标人可以针对答辩内容的合理性,针对性,可实施性等编制PPT或文字等材料(如有,该部分材料电子文件应以PDF电子文档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云平台,投标人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不予接受)。”请问:答辩材料上传在云平台制作软件的哪一个部分?
答:答辩材料上传至技术标部分即可。
8.关于第四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资信标中的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评审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 1.8 分;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 0.9 分。”“城市道路工程”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请问快速路质量类奖项是否符合本项目评审要求?
答:获奖的城市道路工程不区分道路等级,评审因素“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9.我司承建的某市政道路项目随"[整体联合申报项目名称]"(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项目,由多个子项联合申报)共同获奖,但获奖证书名称与我司具体承建的市政道路项目名称不完全一致。请问:能否通过提供奖项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名单、申报单位申请表)及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证明该获奖业绩包含我司市政道路工程内容?
答:所提情况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办法中“工程项目获奖情况(5.0分)”备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所承建项目获得所提奖项。评审因素“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要求的调整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二、澄清修改内容”。
10.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颁发的“全国冶金行业工程质量优秀成果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P51中关于国家级质量奖的要求?
答:依据《冶金行业工程质量成果评价办法》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五条规定的项目规模条件中不包含城市道路,故“全国冶金行业工程质量优秀成果奖”不符合评审因素“工程项目获奖情况(5.0分)”中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要求。
1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ppp项目的业绩和获奖是否为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
答:PPP项目是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的业绩和项目获奖,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予以认可。
1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的“市政相关专业”职称问题。请问:桥梁与隧道、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以上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答:桥梁与隧道、隧道及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属于市政相关专业。
13.招文P193页中,“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提到“投标人在应用殷雷、新点、易达等相关的计价软件编制清单报价”,试问本项目经济标工程量清单报价可否采用广联达软件进行编制上传?
答:本项目未限制仅能采用殷雷、新点及易达软件进行编制上传,是否采用广联达软件编制上传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4.招标文件第186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需要填写工期,请问是填730日历天,还是填640日历天?还是将投标人须知里的全部填上?
答:招标文件第186页投标函填写730日历天即可。
15.投标软件格式中无法签字的地方可否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上传在资信标(经济标)其他材料处?
答:可以。
16. 企业诚信状况截图、企业进粤登记网页截图以及人员的诚信登记截图、人员的进粤登记网页截图、人员社保证明是否以放在资信标其他材料处资料为准?
答:(1)企业诚信状况截图、企业进粤登记网页截图可以上传至资信标其他材料,以投标人上传的资料为准;(2)如投标人在“附表二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之外重复上传“人员的诚信登记截图、人员的进粤登记网页截图、人员社保证明”,则以“附表二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表(如有)”“附表三 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上传的资料为准。
17.附表三拟派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简历处:备注3.表后须附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格式自拟,须提交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此处格式是否即资信标其他材料处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声明函?
答:是。
18.招文描述“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640日历天,竣工验收必须在计划工期内完成)”。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除施工工期640日历天外,剩余90日历天工期是包含什么工作内容?是否为验收工期?请明确。
答:施工工期640日历天为项目开工至完工的工期,剩余时间为竣工验收期,工作内容为竣工验收工作。
19. 招标资料中无地质勘察报告,可否提供?
答:本次招标不提供地质勘察报告。
20. 招标资料中,排水、给水、电力管沟、交通、照明、绿化、海绵、道路、桥梁等专业未有cad图纸,可否提供?
答:已提供PDF版本图纸,暂不提供CAD版本图纸。
21.招标文件未看到物探报告,可否提供?
答:本次招标不提供物探报告。
22.施工范围内征拆相关事宜及手续是否完全解决,进场后是否能正常大面积开工?
答:局部范围内的征拆相关事宜及手续正在解决中,进场后可正常大面积开工。
23.招标文件P123页中“18.1工程保险:(5)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由施工单位购买的其******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计价指引(第一版)的通知》佛建价〔2024]22号约定“在编制工程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可参照以下费率计算建筑施工安责险保险费,并单独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专款专用”。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并未单列此项费用,如何报价?
答: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单列安全生产责任险,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到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24.招标文件的《大良德胜北路(南国路至良勒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变更02》图纸为快捷方式,请补充电子档文件。
答:详见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附件2。
25.招标文件第51、52页工程项目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1.8分: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质量类奖项的,每项得 0.9分。请问省级优质结构工程奖项是否认可?
答:优质结构工程奖不得计分,具体详见评审因素“工程项目获奖情况(5.0分)”备注要求。
26.项目管理团队配备中需要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职称证,请问城市规划、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桥方向)的职称证是否认可?
答:结构工程、土木工程(道桥方向)专业属于市政相关专业,城市规划专业不属于市政相关专业。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P9,第二章招标公告“投标资格能力要求”8.1款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3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业绩要求。(下同) (3)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工程类别划分,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工程,投标人如提供的业绩包含“城市桥梁”、“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城市供气”、“城市供热”、“生活垃圾”或“轻轨交通”内容的,应按扣除上述所列内容后的合同金额认定。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8.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3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需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业绩要求。(下同)
|
2.现就《招标文件》P50,第四章 评标办法(评标定标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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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及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详见本项目的变更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3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预算编制报告》
附件2:《大良德胜北路(南国路至良勒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变更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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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 | 2025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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